本报北京8月17日电记者吕贤如从财政部获悉,经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0次会议审议通过,并经国务院批准,财政部今天就发行1998年特别国债的有关事宜发布1998年第7号公告。
公告宣布,1998年特别国债计划发行总额2700亿元,于1998年8月18日发行。
本期国债为记帐式附息国债,期限30年,年利率百分之七点二。从发行之日开始计息,利息按年支付。
本期国债面向中国工商银行、中国农业银行、中国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定向发行,不向社会销售,所筹资金专项用于拨补上述银行资本金。
本期国债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托管注册,上市交易的具体办法由财政部商中国人民银行另行制定。